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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教73)关于开展2024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编辑:教务处   加入时间:[2024-08-08]   阅读次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 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置范围

可申报新增本科专业(含2025年度申报备案的新增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调整专业名称、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拟撤销专业。

二、设置要求

(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需求导向,建立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牵引的学科专业设置调整机制,主动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湖南“4×4”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针对湖南优势产业链群、战略性新兴产业、长沙打造全球研发中心城市“4+4”科创工程、长株潭一体化发展等战略需求,面向基础学科领域、国家战略必争领域、新兴产业领域、冷门紧缺领域、民生急需领域,设置符合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的专业,打造优势特色专业集群。

(二)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函〔2023〕1号)和湖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的《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实施方案》(湘教发〔2023〕45号 )要求,深入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积极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布局,增设急需紧缺学科专业,限制、停招、撤销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专业,推动已有专业内涵重塑和升级改造。

(三)加强专业设置与招生、就业工作的联动。对全省高校布点 30个及以上的专业、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低的专业,要严格控制增设、及时调减。对于停招5年以上的本科专业,应及时撤销备案。

(四)增设专业应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基本要求,保证专业建设的基本质量。其中,申请设置医卫类相关专业须符合《湖南省高等院校本科医卫类专业设置标准》(湘卫科教发〔2022〕1 号)规定的设置条件。

(五)继续从严控制艺术类专业设置。高校申请增设艺术类 专业,应符合办学定位,并已列入正式发布的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六)支持符合申报条件的高校,特别是设有足球学院或足球高水平运动队、开设体育教育或运动训练的高校,申请设置足球运动相关专业。

三、申报方式

2023年已预申报的专业和已申报但未获批的专业,可以直接正式申报;未预申报但确有需求增设的专业,提交说明材料后再申报。

计划于2025年申报拟增设的专业,今年须按要求进行预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学院申报

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拟申报或调整专业所属学院应结合本学院专业发展规划和实际办学情况,确定方案。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1.预申报专业

拟预申报专业的学院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网址: gdjy.moe.edu.cn,以下简称平台)“学校专业预申报”专栏中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申报)材料》附件2),并导出汇总表,加盖学校公章、扫描为pdf上传。

2.新增专业正式申报、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

拟申报或调整专业学院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纸质稿一式两份,附件3)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4,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并撰写经行(企)业专家论证的人才需求调研报告或申请调整报告(须院领导签字盖章

3.撤销专业

拟申请撤销专业的学院提交撤销专业申请报告纸质稿(须院领导签字盖章)报告扫描件(pdf版本)

2024年8月15日前,各学院将专业设置申报材料纸质稿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稿发送至教研科邮箱:hynujyk@163.com

(二)校内审议和公示

学校将成立校内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对拟申报或调整专业进行审议。校内审议通过的专业,其申报材料在校内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方予以上报。

(三)网络申报

8月16日-31日,学院安排专人登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网址: gdjy.moe.edu.cn,以下简称平台),按照平台提示,提交专业设置申报相关材料。学校基本情况数据由教务处组织统一填报,其他数据由申报学院填报,登录所用的账号密码由教务处提供。

(四)确认申报

教育部对专业申报材料公示 1个月,并组织专家开展线上评议。省教育厅根据专家评议意见,组织专家对相关专业进行形式审核,并将形式审核意见反馈至学校。学校根据公示期间的意见,决定是否给予新增或调整同意给予新增或调整的专业,在平台下载申报材料9月27日前学院将专业设置申请表一式三份)、其余材料一式一份相应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在新增专业申报、专业撤销等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电话:杨娟,15211429968;李志文, 18890298409。电子邮箱:hynujyk@163.com


附件:

1.《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申报)材料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4年8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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